因为印度的种姓制度的限制,印度高种姓的家族自身拥有被赋予的神权社会特权,都是基于社会地位和经济上的合作联姻制, 即便是他们中已经家道中落,沦为贫困潦倒自食其力打工仔,但是他们仍然拥有高种姓的特权,更希望通过婚姻以达到获得财富和攀上更高地位的机会,他们对女性及家庭条件,自然也要求更苛刻,因此,一旦有机会,他们便随时可能会抛弃自己的妻子, 黄种人在印度人看来都是属于二等和三等种族,因而除了同时具有足够的财富和相当高的地位以及惊人的美貌的女性以外,几乎没有可能嫁加入印度最高等级的家庭, 除此以外,嫁入印度其它任何家庭中所处的地位就是低人一等,或只能从事辛勤劳作职业的三等贱民,在印度社会备受欺负歧视, 只有非常无知而且愚蠢的女人,才会去想到嫁给印度人,这基本上等同与个人企图靠努力取得社会地位或事业成就梦想切割,化为泡影。而且这样世俗观念印度政府也无力改变,不愿乃至不敢改,这打在身上的家族种姓氐烙印,世世代代子孙都不可能有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