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潮州44岁男子公园当众猥亵女童,搂拽哭喊不松手,已刑拘,最低判5年!

笔尖下说法 2025-12-08 12:34:49

愤怒!潮州44岁男子公园当众猥亵女童,搂拽哭喊不松手,已刑拘,最低判5年! 公园本是孩子安心玩耍的地方,广东潮州却发生令人发指的一幕:44岁男子光天化日下骚扰两名荡秋千的小女孩,强行搂拽反抗的孩子,嚣张至极,好在群众及时阻拦报警,目前男子已被刑拘,按法律规定,他最低得获刑5年,真是大快人心! 事发当天,潮州一处公园内,两名小女孩正开心玩秋千,44岁男子鬼鬼祟祟靠近,无视周围群众,直接一屁股挤坐在秋千上,故意干扰孩子。女孩们见状赶紧想走,可离男子近的小女孩刚起身,就被男子突然搂住,狠狠拽按回秋千。女孩吓得浑身发抖,不停扭动挣扎,大声喊“不要!不要!”,可男子完全不管,双手死死拽着不放,态度猖狂又恶劣。 旁边另一名小女孩没退缩,立马冲上前用小拳头捶打男子手臂,试图帮同伴脱困。或许是怕引起更多人注意,男子才不情愿松手,随后慌忙逃离。周围群众早已怒火中烧,立刻上前拦住男子,同时报警。警方迅速赶到将其控制,目前男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相关视频曝光后,全网一片怒骂。 很多人问,男子只是搂了下孩子,为啥会被刑拘?其实这绝非小事,而是涉嫌严重刑事犯罪——猥亵儿童罪,且情节恶劣,量刑更重。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猥亵不满14周岁儿童,无论是否用暴力、儿童是否同意,均构成猥亵儿童罪,无任何余地。男子违背女童意愿强行搂拽,完全符合定罪标准,刑拘合法合规。 更关键的是,事发地是公园,属于公共场所,现场还有多名群众,属于“当众猥亵儿童”。法律明确,猥亵儿童基础刑期5年以下,但若在公共场所当众作案,情节恶劣的,直接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男子无视孩子反抗、不顾群众目光,情节恶劣,一旦定罪,最低也要坐5年牢,后续若查有其他恶行,量刑还会加重,纯属咎由自取。 此外,受害女童的权益也能充分保障,不光能追究男子刑责,还能索赔。按相关司法解释,猥亵未成年人造成损害的,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若孩子留下心理创伤,凭鉴定意见和诊断书,也能主张心理治疗费用,不用家长承担,法律全力守护孩子权益。 网友看完彻底怒了,纷纷怒斥男子:“44岁欺负小孩,还是公共场所,毫无人性!孩子哭得撕心裂肺还不松手,太猖狂,必须重判,让他牢里反省一辈子!”也心疼孩子:“小姑娘肯定吓惨了,心理阴影难消除,幸好有同伴帮忙、群众阻拦,不然后果不堪设想,一定要严惩,给孩子和家长交代!” 大家也纷纷为两个孩子点赞:“被欺负的女孩敢哭喊反抗,特别勇敢,没沉默隐忍;另一个孩子不怕坏人,主动帮忙,正义心满满,俩孩子都太棒了!”还夸赞群众:“群众没袖手旁观,及时拦人报警,太给力!人人都敢站出来,坏人就不敢嚣张,孩子才更安全!” 也有网友提醒家长:“一定要给孩子做好安全教育,说清陌生人碰身体要反抗喊人,带娃去公共场所别让孩子离视线,警惕可疑人员,提前防范才不遭伤害。”更呼吁加大打击:“对猥亵儿童零容忍,从严重罚,让施暴者付惨痛代价,震慑坏人,守护孩子成长!” 孩子是底线,保护未成年人是所有人的责任。男子明知是女童还当众下手,无视法律道德,恶行昭昭,被刑拘重判都是自找的。这也警示所有人,家长要做好监护和安全教育,群众遇恶行别退缩,心存邪念者千万别侥幸,碰孩子就是碰红线,法律必严惩不贷! 你怎么看这事?该怎么更严打击此类行为,守护孩子安全?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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